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农经字[2006]1519号)
南昌市发改委:
你委洪发改文〔2006〕107号《关于呈报〈江西省南昌县东山、泾芳、五星、新建县赣西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东山排涝总站位于象湖联圩内,由东山站、晋安站、海山站、雄溪站、东湖站、三山站、新霞山站等7座排涝站组成,设计排涝流量60m3/s,装机36台总容量5580KW,承担着11.46万亩农田排涝和灌溉任务。各泵站大多兴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筑物及机组设备年久失修,各泵站设计功能衰退、效率下降。为确保象湖联圩的排涝及泵站本身的运行安全,同意实施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
二、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内容:晋安一站、晋安三站两座电排站拆除重建;东山电排站改建站房更新设备;晋安二站、海山站、雄溪站、东湖站、三山站、新霞山站更新设备。
基本同意改造后泵站39台装机总容量4765KW,设计排涝总流量76.59m3/s。
东山排涝站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其余排涝站的工程等别均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本工程临时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同意治涝标准采用十年一遇三日暴雨三日末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
下阶段应对机组选型方案作进一步优化。
三、工程总投资4153.13万元。所需资金除争取国家补助外,其余由地方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请项目建设单位按基建程序的要求,做好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切实落实工程环保措施和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
附件:1、工程建设招标核准意见
2、《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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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名称 ├────┬────┼────┬────┼────┬────┤ │
│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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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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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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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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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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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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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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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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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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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审批部门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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