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务所执业资质方面。一是个别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人数目前未达到规定标准;二是有的事务所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事务所执业规范方面。一是有些事务所执业行为不够规范,税务代理协议书没使用总局和省局下发的文本样式,依然用旧的代理约定书。二是顾问户底稿普遍不完善,没有依照税务代理事项内容和要求编制工作底稿;三是个别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书填写不够规范、项目不够完整,档案不全、零散。
(三)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方面。一是个别事务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部分事务所租赁房屋较多,且在支付租赁费中,存在付费项目不尽合理、付费标准偏高和票据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四、对年检结果的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在12月底前,对年检合格的事务所(见附件),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对个别仍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应督促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06年12月31日前向省局报告。
附件:江苏省2006年度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2006年度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南京市
江苏苏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开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国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韬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通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石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公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中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国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钟山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虹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君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国嘉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汇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赋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