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电安全。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裸露电线。
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安全。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农村消防安全。县级公安消防队服务范围没有覆盖到的乡镇,应当结合实际,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农村道路安全。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整有效,事故多发路段、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农村中小学安全。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用危房作教室、实验室;公安消防、交管机构应当定期深入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中小学生对交通、防火等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率达到100%以上;杜绝在马路上上体育课、跑操。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章行为。
七、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针对工作场所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学校安全、涉水安全、家居安全、用电安全和燃气安全等,制定安全预防计划、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八、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督查活动。县级政府至少每季度对所辖区域安全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每月至少对辖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行政村每半月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检查;各村民小组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农村安全员还要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鼓励村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上报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事件要由县级领导负责挂牌限期督办,由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监督整改。
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下乡、入户、进课堂活动,推进农村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建立安全村规民约,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墙体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农村沿路有明显的安全宣传标语;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中,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自救常识,针对不同季节和生产特点给农户发放安全明白卡,并利用村广播宣传生产、生活安全常识。每个家庭要有一本安全常识手册。村民接受安全教育面达90%以上,村民对安全生产常识的认知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