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厅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
(吉建办〔2006〕75号)
机关各处室、附属各单位:
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处室、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网、内网两个局域网系统,并创办了“吉林省建设厅”网站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网站。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厅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资源的合理使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厅信息办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厅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办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不得随意设置、更改给定的IP地址。
二、未安装可在线升级防病毒系统的计算机不得入网,入网计算机发现感染病毒应立即向信息办报告。
三、网站中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并经处室领导审核和办公室审核后由信息员在网上发布。信息员不得泄露自己的登录系统的密码。
四、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文件、图片、软件,严禁玩网络游戏、在线聊天,严禁浏览非法网页。
五、严格按规定使用内、外网系统,存储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外网。
望各处室、附属各单位、厅管各协会(学会)及临时机构的上网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我厅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厅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在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全厅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