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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经委公开电子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经委公开电子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经办〔2006〕40号)


机关各处室:

  为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今年以来,市政府在全市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中加大了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工作力度,并实施每月日常考评,全年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开信箱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排忧解难;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按照市政府和委领导的要求,现将《重庆市经委公开电子信箱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重庆市经委公开电子信箱管理办法

  为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机关建设,确保重庆市经委公开电子信箱(下称:公开信箱)办理工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管有力。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公开信箱是建立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国重庆”政府门户网站)上,以重庆市政府市长信箱(以下简称市长信箱)为总协调和总监管,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专用公开电子邮件的体系。

  2.公开信箱的主要职责是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排忧解难;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公开信箱办理工作实行“集中受理、归口办理、集中公示、统一监督”的制度。

  4.为提高工作效率,由委办公室(值班室)对公开信箱的接办件情况实施自动监管。各处室对公开电子邮件的转交和回复等,均通过委办公室(值班室)办理。

  二、邮件递交

  1.市民通过登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政府公开信箱”或委公开信箱栏目进入公开信箱递交入口,选择市长信箱或公开信箱递交邮件。

  2.市民选定信箱后,自动进入邮件撰写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有关内容后,完成邮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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