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可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免费乘车证(卡),免费乘坐规定线路的公交车(不含空调费),并享受政府承保的“老年人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共汽车上应设立“老幼病残孕”专座,其他乘客应为他们让座。
(四)车站、港口和航空客运等应为老年人购票、进站、托运行李、上下车(船、飞机)提供优先、便捷服务,并在等候场所设置老年人专用座位。
(五)积极为老年人居住和出行创造无障碍环境。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重点做好城市道路、车站、机场、商场、公交站点、住宅区和其他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六)做好社区养老机构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新建的城区、居民小区要将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列入规划、统筹安排;旧的居民小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落实,为老年人生活、休闲、健身提供方便。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健全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志愿者队伍,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
(七)孤寡老年人在其独有产权或承租住房拆迁安置中,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选择低层楼层的优待。享受低保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八)老年人凭《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使用收费公厕。
(九)70周岁以上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须有亲友陪伴)持《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每天上午8点前到市直机关澡堂、三山座澡堂、德天泉澡堂洗浴,10点前结束,享受6折优惠。
六、提供文体休闲优待,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博物馆(院)、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文化馆(站、宫,含工人文化宫)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应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有收费的公益性项目,70周岁以下老年人5折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二)电影院、演出场馆、公共体育馆(设施)对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在淡季,对老年文艺、体育团体组织集体活动收费优惠或免费提供场地,在非双休、节假日,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和观看国产普通电影收费给予优惠。在重阳节这天(日间),免费对老年人开放。
(三)公办的市、区属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和旅游景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立老年人休息室、专用座椅等。
(四)享受低保的贫困老年人进老年大学(学校)学习,免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