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厅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先将《吉林省交通厅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交通厅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交通厅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交通部提出的“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全面摸清全省交通系统火灾隐患情况,积极推进隐患整改,有效消灭火灾隐患,结合我省交通工作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地铁运输、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贯彻“省政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突出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限期抓好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完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普查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区及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宾馆、学校、饭店、食堂、仓库、油库、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容易发生爆炸、中毒、污染等部位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按照省政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四)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中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