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进行延期审核的通知
(陕建函[2006]280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四川、河南、江苏、山东省建设厅驻陕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管理规定》,现就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2007年延期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从2006年12月10日开始至2007年1月10日结束。
二、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省外进陕施工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陕西省省外进陕施工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表》要提供电子文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原件。
6. 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5人)。
7. 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三、企业准备好以上材料,可到省建设厅办理延期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