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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十)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以发展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等为重点,推进煤炭、电力、化工、有色、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建立规模化、集约化、废弃物资源化的重化工产业基地。

  (十一)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严格铁合金、电石、黄磷、焦化等行业准入,制定限期淘汰方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淘汰规模小、消耗大、污染重、落后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停或予以关闭,吊销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十二)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法律、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培育和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及项目,推进电子信息、新型能源和相关新型材料等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现代中药等特色产业,提高工业附加值率,确保经济总量提高、资源消耗下降。

  五、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十三)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和科技攻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先进节能降耗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要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生物质能(沼气、油料植物等)、醇类清洁燃料(甲醇、二甲醚等)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与管理模式,加快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十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燃煤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等行业重点推广循环流化床锅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及发电、能量梯级利用、高效节能电机、高、低压变频调速、可燃废气回收利用、无功功率补偿、高效节电照明等节能技术。各地区、各重点企业要制定节能改造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实施一批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和项目,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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