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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方案》和《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依法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依法维护土地权益的主动性;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做好有关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加快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落实农民工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农民工自愿、依法、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规范管理、有效服务。进一步推进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农业厅负责)
  十九、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的作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督促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工作力量、规范工作程序,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农民工进行法制教育,重点抓好农民工输出输入的主要地区和农民工流动相对集中时间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和《农民工权益保障知识问答》,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使用。编印通俗易懂的维权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农民工。研究制定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的政策意见。将涉及农民工的纠纷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在积极调解的基础上,按照快立、快审、快执的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各地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检查。(司法厅、省法院分别负责,财政厅参加)
  二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加大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工作力度,2006年全省新发展农民工入会达到50万人以上。要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互助、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子女助学等服务,切实帮助农民工排忧解难。积极在农民工青年中建立共青团组织,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维权服务。开展“希望工程进城助学计划”、“把文明带回家”、“进城务工青年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活动,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进城务工青年排忧解难。发挥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维权站(点)的作用,为女农民工提供有效服务。开办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分别负责)
  二十一、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
  落实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对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当地乡镇企业转移就业容量、税收扶持等问题,专题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引导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和规模企业的配套配件产业;注重培训和发展主导产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带动与辐射能力。促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培育县域特色经济,加快小城镇科技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局牵头,科技厅、农业厅、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地税局、国税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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