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06〕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陕西,实现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和西部经济强省的跨越,省政府制订了《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陕发〔2006〕16号),全面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陕西,实现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和西部经济强省的跨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3115”科技创新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创新型国家战略,结合我省实际建设创新型陕西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省“十一五”时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整合资源,重点突破,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自主创新中的骨干作用和大专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基础引领作用,把我省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持续发展优势。
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集成科教资源,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科技园区带动辐射,科技成果规模转化,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努力建设创新型陕西。
“13115”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30个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名牌产品;在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建设100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重点扶持100个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形成我省一批新的经济增长亮点;重点支持建好50个科技产业园区,充分发挥科技产业园区产业集聚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到“十一五”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