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改造量多面广,在改造工作中要突出以下重点:(一)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居住的危房;(二)危旧房密集区;(三)交通主干道两侧的危旧房;(四)窗口地区的危旧房;(五)主城区退二进三的工业企业的危旧房。
三、改造计划
2006-2010年5年内完成危旧房改造590万余平方米,具体安排如下:
危旧房改造五年计划表
万平方米
┌───────┬──────┬──────┬──────┬──────┬──────┐
│ 时 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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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任务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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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 房 │ 50 │ 50 │ 50 │ 50 │ 50 │
├───────┼──────┼──────┼──────┼──────┼──────┤
│ 旧 房 │ 70 │ 70 │ 7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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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危旧房改造的对象
(一)危房:经房屋鉴定机构检测鉴定的危险房屋;
(二)旧房: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干打垒、捆绑式、砖柱夹壁等不配套房屋;
(三)以上两类房屋均指住宅。
五、危旧房改造政策措施
(一)城市建设配套费
1.拆迁危旧住宅占拆迁房屋总面积70%以上的(含70%),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按拆迁房屋总面积拆一免一点五执行。
2.拆迁危旧住宅占拆迁房屋总面积70%以下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按危旧住宅面积拆一免一点五执行,非危旧住宅按拆一免一执行。
(二)土地出让金
1.项目实行原地还房安置的,还房部分对应的土地予以行政划拨,其余商品房部分对应土地的出让金减免,按拆除危旧房面积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