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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完善学校建设投入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四)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分配机制。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市统一的《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各级财政不得为义务教育学校超标准配置设备设施。尚未达标的学校要限期达标,新建学校一律按标准一次性达标。全部学校达标后,再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新的标准。
  (五)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教育发展需求的实际,确保年度预算内教育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十一五”期间,宝安、龙岗两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96所原村办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各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区创建初期兴建的一批低标准学校的改造和扩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市统筹教育费附加收入,主要用于促进全市中小学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六)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保证义务教育发展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深圳市远期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高起点教育发展规划,并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学校布局。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国土房产部门,根据城市开发建设和人口规模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我市学校布局的专项规划,并根据规划留足义务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用地。旧城和“城中村”改造要优先考虑和尽量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地达标。确因用地条件极其紧张不能完全按照标准安排学校达标用地时,应当首先保证满足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需求。完善学校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凡涉及教育的用地审批,要事先征求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教育用地改变功能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三、统筹配置师资力量,实现义务教育人力、信息资源全市共享
  (七)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全市公办学校一律按照在校生数和全市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和配置专业技术岗位,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大体均衡。建立在岗教师轮岗交流和对口帮教制度,公办学校在岗教师评聘高级职称职务,应当有在相对薄弱学校对口帮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八)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校长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和校长选拔及岗位考评制度,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活水机制,把德才平庸的校长适时撤换下来,以确保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优秀校长对口帮带制度,名校长候选人应当有对口帮带相对薄弱学校或民办学校两年以上的经历。强化校长队伍的专业管理职能,根据事权统一、责权统一的原则,校长的考评和选任归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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