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退休干部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退休干部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杭价费〔2006〕214号、杭财综〔2006〕1098号)
杭州退休干部大学:
你校《关于提高学员学费标准的请示》(杭退大[2006]5号)悉。经研究,同意调整你校学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普通班学费每学期每学科为60元;交谊舞班学费每学期每学科为90元。
二、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每学期可报销学费30元,开支渠道仍按杭财综[1995]403号文件规定列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