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和谐长沙的发展需求,以人为本,加快科技进步,全面提升城乡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1、加快推广城乡适用技术。抓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等方面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大力开展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突出“产业带动”和“人才带动”,健全“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技术素养。
2、建立公共安全和卫生健康科技保障体系。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疾病防治、城乡社区医疗、卫生健康、食品与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社区网络化医疗、食品与药品安全评测、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公共安全和卫生健康科技保障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开展循环经济科技示范。开展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加强工业园区生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实施园区循环经济科技示范,减少园区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创建生态工业园区。
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的应用。重点在城郊结合部、旅游生态区、“一江(湘江)一河(浏阳河)一库(浏阳株树桥水库)”等区域建立生态监测预测技术体系,开展防洪抗旱减灾技术、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技术、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与预警技术、区域综合整治及重点流域生态系统管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为创建环境友好型城市提供技术支撑。
五、“十一五”科技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强大合力
1、强化科技工作力度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速科技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通过建立科学的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力度,确保科技投入到位、科技政策到位。
2、健全科技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科技组织和工作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科技计划设立制度、科技经费投入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评价制度。
3、提高区县(市)和行业科技能力
按照“健全机构、加强队伍、转变职能、提高能力”的要求,建立健全区、县(市)、行业科技管理机构,切实强化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因地制宜创造科技工作特色,打造科技品牌,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后劲。
(二)完善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要将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建立和发挥好市校协同机制,城区、园区、校区“三区”联动的协同机制,省、市、区的协同推进机制,产业和事业间的协同发展机制。三是建立保障机制。一方面是人才的保障,另一方面是投入的保障,第三是政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