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水利厅关于讨赖河流域管理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120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管理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管理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为了加快推进讨赖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讨赖河管理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流域管理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为讨赖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逐步实现水利工程设施的良性运行;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努力形成建管并重的格局;正确处理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单位职责。讨赖河管理局是具有水行政管理职能的流域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讨赖河流域甘肃省境内的水资源和河道,承担向流域内嘉峪关市、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农垦边湾农场和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调配水资源的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及水利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讨赖河流域水利管理的有关制度。
2、会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本流域内的水利发展计划和流域综合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制订流域内用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费的征收工作。
4、会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制订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督查流域内市、县河道的清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5、协调处理流域内水事纠纷。
6、负责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渠首引水枢纽、南北干渠、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设施、堤防工程等共用骨干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7、承担有关法律、法规授予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