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动员企业入网。以我省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桶装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大桶装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宣传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分批公布入网产品目录,逐步扩大范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我省产品的特点,提出并发布具体入网产品目录。在此基础上,逐步在量大面广、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目录内的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配套政策,争取全部按时入网。对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入网。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电子监管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电子监管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四)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推广电子监管码作为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要简化其它验收手续,有关部门要减少监督频次。
(五)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严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入网。加强对入网产品的保护,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后处理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供销合作社、省烟草专卖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专门的电子监管推广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电子监管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