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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省、市、县3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监控、应急救援决策信息系统;建立1个省级、14个市级、100个县(区)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分级监控。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采空区、仓储区、公路危险路段、铁路道口、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治理。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完成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务信息系统和14个市级节点、100个县(区)级节点、1000家重点企业的局域网建设,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化传输;完成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与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内网系统建设,实现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研究开发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等数据库群,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全省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培训基地和14个市、100个县(区)普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栏目,普及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教育及安全社区推广活动;编写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1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4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分中心、8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建立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完善23支应急救援队伍。
  (六)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建立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开展职业危害
  普查登记工作;建立职业危害监测机构,配备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对重大职业危害进行治理。
  (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工程
  以高等院校为依托,建设3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重点推广10项重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建设2个安全科技示范工程。
  组织开展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过程中,安全生产遇到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与装备研究、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理论研究、矿山重大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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