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规范各项生产活动和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抓好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生产、储运的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烟花爆竹:加强源头管理,推行烟花爆竹工厂化生产、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民用爆破器材: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改造,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技术防范水平。优化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强生产和储运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完善民爆信息系统,实行流向监控制度。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制度,严格实施工程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审核,完善源头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台账,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抓好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
特种设备: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网络,实现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完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体系,提高检验能力和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意识。
电力: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管理,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开展涉网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电力可靠性和电力安全监管的有机结合。
消防安全: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社会抵御火灾能力。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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