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6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各类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从2003年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2001-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09881起,死亡 23201人,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41976起,死亡4640 人。
二是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2001-2005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96起,平均每年发生99起,不到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0起,平均每年两起。
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在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最多,重特大事故突出,2001-2005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为257人,约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5.3%,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起,占工矿商贸企业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48.9%;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2001-2005年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324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41.3%,死亡人数3670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79.1%;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2001-2005年平均每年发生火灾23967起,死亡151人,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6.2%和0.1%。
(二)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