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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加强市县两级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改善服务手段,提高科技水平,提高服务产品的传输速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多样化、精细化服务的需求。各级新闻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营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播放和传播工作,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在主要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及社区逐步建立气象信息播发设施,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六)加强粮食生产气象服务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

  气象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究及应对工作,尽快建立全市粮食生产气象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和乡镇天气预报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气候区划,科学指导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要积极利用各种适用的信息传输手段,加快建立农村气象警报服务网络,使灾害警报信息及时到村入户,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要加强我市风能、太阳能、生态与农业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等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人工增雨防雹立体化作业指挥系统,为增加作业时效提供科学支撑。积极开展针对蓄水、涵养地下水源、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灭火、净化空气等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增雨服务和防雹减灾服务。积极组织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作,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由应急性抗旱作业向以增加水资源为目的的常年作业转变,由实施旱区作业向实施江河、水库汇水区作业拓展。

  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气候资源的普查评估工作,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导,健全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配合、气象主管机构管理的组织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归口管理,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系统建设,提高人工增雨和防雹的能力。

  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受到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及对城市气候环境造成破坏,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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