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重庆·中国西部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渝办发〔2006〕27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展示重庆农业农村发展成就,进一步扩大我市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促进农产品贸易,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举办2007重庆·中国西部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7年1月1-4日在重庆农业展览中心举办,会期4天。
二、主题和内容
本次农交会以“绿色·品牌·合作·发展”为主题,将直辖十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展示与促进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新农产品交易结合起来,以展促销,展、销互动。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市)为单元,总体策划,分别布展,集中展示重庆直辖以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交易突出各区县(自治县、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优质产品和品牌产品,参加展示交易的产品包括: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质农、牧、渔、林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及食品机械;农业科研技术成果。
三、组织机构
本次农交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农办、市农业局、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承办。农交会设立组委会(见附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组团方式
本次农交会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形式为:
(一)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单独组团参展;
(二)邀请部分外省企业参展;
(三)设立采购坊,邀请市内外农产品超市、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采购商采购和贸易洽谈。
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展团的展位费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全额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农交会对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办好直辖十周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展对树立重庆形象、打好“直辖牌”、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促进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共同把本届农交会办成区域化、专业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展会,办成充分展示农业发展成果、展现新农村风采、展销优质农产品的盛会,向直辖十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