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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基本现状。近年来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节能法规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制定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江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得到加强,每年组织开展对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一大批小煤矿、小钢铁、小水泥、小火电等高耗能“五小”企业被取缔关闭,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了对能源的浪费;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有所提高,节能降耗社会氛围初步形成。2005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为1.06吨标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1%;万元GDP电耗为966.3千瓦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87%。节能工作为缓解我省能源紧张状况,保障经济高效稳定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主要问题。当前我省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倾向,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二是工业能耗较高,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用能结构偏重。2005年我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11吨标煤,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35.9%,而能源消费量却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70.8%。三是能源瓶颈制约进一步趋大。2005年全省消费煤炭4200多万吨,比2000年用量接近增加一倍。如按目前能耗水平测算,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能源需求总量还将增加一倍,大大超过省内年产2500万吨煤炭的生产能力。四是以经济杠杆推动企业节能降耗的机制尚未形成,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节能激励政策措施。五是节能监察机构及队伍不健全,节能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加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六)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绿色生态江西的发展目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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