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西藏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52号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办事处、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于2003年9月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调控目标以内,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因工作需要已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随着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域不断拓展,需充实部分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后的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向巴平措 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胡春华 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常务):白玛才旺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邓子跃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任万海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索朗卓玛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
丁升旗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邹文媛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世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侯长军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刘治平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厅长
谭云高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多吉才旺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占 堆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刘家杰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喻廷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蔡宜田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王亚蔺 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
觉阿泽仁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晁兆峰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袁庆杰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徐卫政 自治区劳动就业局局长
代永涛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登皋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次仁措姆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红 卫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