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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医药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实施“适宜技术下基层,五年百项行动计划”,面向我省农村(社区)推广先进、适用的卫生技术100项以上。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科普活动周,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促进创新文化的蓬勃发展。
  项目三:重大科技项目研究
  针对“十一五”期间我省卫生科技重点发展领域,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卫生部“十一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规划部署,有效整合全省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综合性医院的优势力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力争在重大和高发疾病的诊治控制技术研究、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医学基因、蛋白质组学和器官移植、新药创制和研发、中医药现代化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解决临床防病、治病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辟解决医学难题的新途径,推动医学科技进步。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研究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部重大科研计划等,全省主持完成各类重大科技项目研究150项以上,取得各级各类重大科技成果200项以上。
  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卫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医学科技工作的重点领域,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参与国际或地区间重大卫生行动,促成5项以上国际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在全省范围内派出200人次以上医学科技人员出国培训进修、开展科研合作。邀请50名国外高级专家学者来我省访问、交流、指导、共同开展工作,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项目四: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
  根据卫生强省建设对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坚持以人才为先,以人才为本,实施“浙江省卫生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在全省卫生系统选拔100名素质优良、基础扎实、实力强劲的中青年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完成医学学科带头人的新老更替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在培养和造就医学领军人才的同时,注重创新团队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高层次卫生人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进一步改革完善医学学历教育,合理调整全省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占医学教育招生规模比例,建立各级各类医学教育专业设置标准,逐步完善医学教育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各层次医学教育招生规模所占比例:本科教育提高到58%,研究生教育提高到12%,专科教育(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调整到30%。年招生数控制在15000名以内。推动医学学位点的建设,争取医学博士点增加到20个以上,硕士点达到80个以上,博士生导师超过200名,硕士生导师超过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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