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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围绕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三大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重点培养一批能参与国内外科技竞争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同时,针对我省基层卫生队伍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掌握全科医学知识,能提供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的基层实用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卫生强省建设的需要。
  (四)进一步规范医学教育,加快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建设。加强高等医学教育,逐步完善医学教育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毕业后教育,探索建立我省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加快与国际教育体系的接轨;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积极应用远程教育手段和方式,营造学习型行业氛围。健全适应卫生强省建设需要的医学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逐步构建我省医学终身教育体系。
  (五)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现代化。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应用、务求实效,规范标准、强化管理的原则,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全省基本建成网络畅通、应用全面、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向更深、更广、更高的方向发展。
  四、重点项目
  根据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开展八个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一:医学重点学科群建设
  围绕医药卫生科技重点发展领域,在全省建设好100个医学重点学科和扶植重点学科,并逐步提高建设标准,形成特色。在重点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相关学科的优势科技资源,遵循优强联合和交融创新,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原则,全省组建10个科技优势突出、技术水平领先、设施条件先进、人才队伍完备、组织协调机制完善的医学重点学科群,体现医学多学科交叉和跨学科集成的发展趋势,全面提升我省卫生科技整体实力。
  项目二: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部有关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医学科技平台建设,提高我省医学实验室的建设层次和水平。通过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三类科技平台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实现全省科技资源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初步构建适应医学科技发展和创新要求的基础条件支撑体系。全省新建2-3个拥有标志性创新成果、开放流动性大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和试验基地数达到30个以上。建成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平台、医学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平台、大型科研设备共享平台、技术评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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