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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06〕312号)


各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增强卫生整体创新能力,推进卫生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浙政发〔2006〕55号,现将《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现就推进科教兴卫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建设卫生强省战略目标,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项目带动医学科教进步为纽带,全面实施科教兴卫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打造“卫生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科教兴卫工程的实施,建立起与浙江市场经济和卫生强省建设相适应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科教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以重点学科群、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专科医师培养、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卫生建设等八个重点项目为抓手,实现我省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使部分优势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的研究水平、创新环境和人才队伍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卫生信息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省卫生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
  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科技整体水平。根据“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发展方针,坚持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以建设高水平的学科群体和创新基地为主要任务,加大卫生科技投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条件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构建我省学术领先、技术精良、条件完善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集中力量组织科研攻关,增强卫生科技核心竞争力。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需求,在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组织跨单位、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活动,突破关键技术,大幅度提高重大疾病的防治技术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引进高智力、高技术,不断提高卫生科技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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