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统计局直属海南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6〕9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决定撤销海南各级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以下简称三支调查队),成立国家统计局直属海南各级调查队(以下简称各级调查队)。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统计局直属海南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逐步展开。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统计局直属海南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改革现行国家统计局直属三支调查队管理体制,重新组建各级调查队,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管理体制,准确及时地采集宏观统计数据,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实现集中管理、统筹调配力量,形成一支统一指挥、协调高效、反应灵活的国家直属统计调查队伍。新组建的海南各级调查队,既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又是政府统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承接三支调查队现有全部职能,并承担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重要统计信息的调查任务,负责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工作方式以抽样调查为主。同时,将充分发挥调查队机动、灵活、快速的优势,接受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各种专项统计调查,进行调查数据的加工,为党政领导机关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积极支持国家统计局直属海南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国家统计局直属海南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三支调查队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调查队体制改革后,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新组建的各级调查队的工作。
各级调查队改革后,维持原三支调查队的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各级政府保证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承担地方任务所需的必要经费,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