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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快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逐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要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率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提高我省企业的竞争能力;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通过进一步打造我省旅游和文化产业品牌,提升生活服务业。省发改委会同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4.优化用能结构。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鼓励原煤入洗,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重,发展煤炭气化和液化,提高转换效率。加大水能资源梯级开发利用力度,新建一批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进一步推进小水电建设。加快核电建设研究论证,积极发展核电。根据“西气东输”工程中我省用气的实际情况,完善省内天然气管网。加大以沼气为主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力度,推进生物柴油和乙醇燃料等替代能源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改变能源供应结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省发改委要会同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经委、省农办等部门研究制订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全省用能结构。
  (二)加大科技投入,通过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
  1.加快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和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应用。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展节能技术示范。各级科技、质监部门要把节能技术纳入“十一五”科研攻关与推广规划的重点,集中力量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支持自主研发、推广一批节能新技术,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支持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加速推广我省自主研究开发的高、低混合流速循环流化床锅炉专利技术、复合循环流化床锅炉专利技术、煤粉燃烧专利技术等节能技术。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促进全省技术节能。
  2.推动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加快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强化能效标识使用情况的检查,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电动机、汽车和建筑上的应用,不断提高能效标识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社会消费行为,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推动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推动建立国际协调互认。省质监局研究制订具体措施,扎实推动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
  3.培育节能服务体系。支持各市州的节能服务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鼓励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项目服务、节能信息咨询、节能技术推广、节能知识讲座。积极探索和创新节能服务模式,全省重点引进和培育5-10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加入我省节能服务行业,催化全省节能技术的研发和节能资金的集聚,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省经委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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