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节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节能;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期末,万元GDP(按2005年价格计算)能耗下降到1.12吨标准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平均年节能率为4.4%。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内先进水平。
三、加强节能工作的主要工作及要求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实现节能。
1.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规定》(国发〔2005〕4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40号)的要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传统产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高新技术优化升级带动转变,逐步立足于资源集约、产业集群、人才集聚、布局集中式发展。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2.调整工业结构。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提高生产率,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大力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成本优势、创新优势和扩张优势,提高全省工业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工业经济集约式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予以关停并转。省经委要根据我省实际,制订焦炭、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电石、铜冶炼、钨锑锡生产加工等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省发改委会同省经委、省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理能耗指标,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格控制新建设高耗能项目。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存量部分,要积极实施国家新的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