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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6〕4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节能工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节能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二)节能是缓解我省能源瓶颈的重要途径。我省资源相对紧缺,煤炭、水能是主要的一次能源。全省煤炭保有储量为30.45亿吨(折合标准煤18亿吨),占全国总储量的0.2%,人均储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煤矿年开采能力已接近资源量的承载极限。全省水电开发利用程度已接近70%,受多种因素制约,开发难度也越来越大。2005年全省实现GDP  6511.34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1.40吨标准煤,总耗能量9110.10万吨标准煤。2005年全省原煤净调入1300万吨,煤炭需求缺口在逐年加大。2005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673亿千瓦时,全省完成发电总量645.8亿千瓦时,仍需要从外省购电来弥补。随着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有色、化工、建材、钢铁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将大幅度上升,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更加突出。不下大力节约能源,难以支持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走节能的道路,我省的新型工业化目标难以实现。
  (三)节能是我省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的主要措施。目前我省工业化水平不高,工业经济发展的压力较大,单位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面临着发展经济与节约能源的双重压力。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推动节能工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才能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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