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力度。以政府采购形式,每年集中招标采购一批适用于农村的出版物,直接配送到部分乡镇文化事业站所和村文化活动室;层层开展“政府买单、群众看戏看电影”活动,送戏送电影到农村。省里每年送戏不少于200场,各市州每年不少于50场,各县市区每年不少于20场。省属专业演出团体每年要保证一定的时间为农民群众演出,市州、县市区专业剧团要把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电影发行放映部门要多方组织适合农村放映的电影节目,深入乡村开展电影放映活动,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搞好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放映活动。县文化馆、图书馆要加强对乡镇文化工作的辅导,帮助开展文化活动。建立和完善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组织开展文化扶贫活动,动员组织城市单位和居民向农村捐赠文化用品和提供文化服务。鼓励大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要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为载体,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积极开发民间工艺项目、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项目,培养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
六、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管理
积极引导农村文化消费。结合农村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消费之风。鼓励农民在节日、婚丧嫁娶时,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消费。大力开发农村文化市场,特别是电影市场、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积极推动“影企联姻”,大力开发农村电影放映的企业广告经营。农村文化单位要不断提高闯市场的能力,把文化服务活动与宣传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科学普及工作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积极争取通过单位或个人赞助等方式开展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
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文化事业站所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电影放映、出版物经营、网吧等方面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打击传播政治谣言、宣扬淫秽色情和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打击盗版盗印和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