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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逐步完善农村文化阵地网络
  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要统筹规划,防止无效投入、重复建设,防止闲置和浪费。要整合资源,统筹宣传、党建、文化、广电、教育、体育、科技、计生、群团、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益。在建设好县文化馆、图书馆的同时,重点搞好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已有的乡镇文化站要丰富内涵,完善设施,有效利用,规范管理;新建的乡镇文化事业站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文化活动频繁的地方。行政村要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学校腾出的校舍、屋场、戏台等建好文化活动室(场),面向农民群众开展文化服务。充分发挥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实现中小学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定时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继续开展为县级以上专业剧团配送流动舞台车的工作,到2008年,每个县以上专业剧团配备1台流动舞台车。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二期工程,争取到2010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做好广播电视网络管理和服务工作,让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加强农村电影放映设施设备的利用和管理,继续实施对农村电影放映的财政补贴。积极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搞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试点工作和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放映试点工作。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实现县县有基层分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50%以上的行政村有基层服务网点。从2006年开始,运用“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专项资金”,在全省实施农村出版物发行“三百工程”:5年内在100个中心集镇建设农村出版物发行示范网点;3年内全省购置100台专用汽车,设立服务农村的“湖南省新华汽车书店”;每年对100个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为农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动员和组织全省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化产品。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图书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投入力度,每年资助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建立服务“三农”的文艺节目库。在全省性文艺评奖中,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名额用于奖励服务“三农”的优秀作品。湖南日报要办好农村专版,湖南电视台要办好面向农村的专栏节目,红网和各市州网站要扩大面向农村的信息量。其他媒体要加大对农村和农业报道的分量,增加面向农村的栏目和节目。各市州党报和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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