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分级管理评审标准
4A级
一、工作要求
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社区管理率达90%以上,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500人以上,获得3A级资格半年以上,全面履行中办发(2003)1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以及上级明确要求的工作职责。
二、办公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场所,有专门的服务窗口、档案室,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其中室内活动场地在500平方米以上(含资源共享的活动场所),且有学习、娱乐、健身、保健等功能。
2. 办公场所位置标识明显,交通便利,出入方便。
3. 办公室和服务厅标识美观醒目,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宣传资料齐全,内容丰富、准确,位置醒目。
4. 配有用于查询养老保险、退管政策等有关内容的触摸屏等计算机设施。
5. 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室,标识美观醒目,档案摆放整齐,资料完整,分类管理。
三、人员配备
1. 按每1000人退休人员配一名工作人员,街道有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有专(兼)职人员,和聘请有协管员(200:1)。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定职、定责,挂牌上岗。
3.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明确,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4. 专职工作人员经培训后100%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的劳动保障政策和退管政策,能独立解答退休人员的问题。
四、工作制度
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健全,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编印有退管政策宣传手册或宣传单张,方便退休人员查询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退管服务政策。
五、工作经费
1. 按《广州市退休人员活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退管工作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足额到位。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符合规定,帐目清楚,管理规范。
六、基础信息建设
1. 能够按规定及时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档案和数据库,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
2. 新纳入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3. 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
4. 退休人员有关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和补充,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