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加快建设与首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解决学生、学龄前婴幼儿及无保障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财政对参保农民的补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推动首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促进社会福利、优抚、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完善监控网络,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公共安全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和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加强重大安全事故防治,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以“巡逻、社区、治安、内保”四张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推进警力下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全面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在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在城市社区普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完善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方法,建立社会管理与服务数据库,提高对社会的动态管理和控制能力。
八、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一是大力治理环境污染。按照“绿色奥运”的要求,加大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和治理,加强对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淘汰,加大对汽车尾气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限期治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施河湖综合整治,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提高水污染处理和资源化水平。加强对交通、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切实解决好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加大对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力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再利用。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防沙治沙及绿化建设等方面的环保合作。采取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办法,限期完成重大环境整治任务。
二是努力缓解交通拥堵。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分阶段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落实好《北京交通发展纲要》,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运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大力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方便居民出行。做好城市主次干路、支线、客运枢纽、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微循环系统改造。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措施,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建设公交枢纽,构建以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地面公交快速系统为骨架的公交网络,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吸引力。扩大公交专用道网络,开行小区公交支线,坚持低票价政策。创新交通管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智能交通建设,搞好交通信息服务,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整体运行效率。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交通整治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搞好城市交通。创新工作方法,依靠群众,加强组织协调,每年解决一批交通难点问题,使交通状况年年都有改善。改进和加强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运营水平。
三是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土地、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承载能力,积极研究制定适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公共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支出制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从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拆迁政策和拆迁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拆迁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