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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徐州建设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加强法治徐州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适应全市工作大局,适应全市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紧密结合法治徐州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徐州建设和依法治理成效,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原则
  (一)主要任务 
  --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司法、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观念。
  --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顿和规范各类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守信、创新的氛围。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深入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加强生产、交通、公共卫生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归侨等特定对象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
  --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倡导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大力倡导和宣传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的水平,提高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巩固“三农”基础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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