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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的通知

  今年下半年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依照上述程序和办法编制,于8月上旬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批准下达后,由各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为确保计划得到有效实施,省国土资源厅将与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计划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并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情况和开发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市、县(区)在编制、上报每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草案时,必须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制度

  (一)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的备案内容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主要包括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情况、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地价走势三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供应总量、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方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执行情况、同类型房地产项目的平均地面价、平均楼面地价和同比楼面地价变化情况。备案内容按《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表2)、《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表3)的规定执行。

  (二)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的备案办法

  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以市、县(区)为单位,通过“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录入、上报。具体办法:登陆“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点击“数据录入”,打开界面后点击“供地项目数据录入”,点击“新增”键跳出“新建供地信息”录入界面,点击“项目特性”中“房地产用地”,即跳出“建设项目供地信息录入表”,按录入表中设定的栏目及填表说明填报,即可自动生成《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表2)、《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表3)。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数据录入上报的期限和要求,按本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制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426号)的规定执行。

  (三)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的工作要求

  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能够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走势,为政府适时调整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有利于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运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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