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建工字[2006]122号)
各区县建工(建设)局、各在宁施工企业、驻宁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夏季施工高峰、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部署,现就做好我市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执行各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和昼夜值班制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加强巡查,确保工作到点到位。
二、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省建管局要求,温度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4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温度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加班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并配合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施工现场要改善劳动条件,供应清凉饮料和洁净用水,配备中暑救治药品,有条件的工程必须在职工宿舍配备空调,其它工地要配备风扇,做到清凉、通风,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要以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复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全国卫生城市标准》和《南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继续大力整治施工现场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做好防台风及防汛工作。要强化措施,认真执行各级管理规定要求,完善、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暴雨、台风等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近期要认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防雷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棚、宿舍和位于人员聚集地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及防台风措施情况。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和报告制度,专人负责接听天气预报,传递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