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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四起煤矿事故通报的通知

  11月2日21时,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死亡5人。该矿为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无监测监控系统,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其他证照齐全,属停产整顿矿井。该矿工人在井下三级上车场变坡点处进行运料封闭盲巷作业过程中,1人前往拆除轨道,因瓦斯中毒窒息滚落至斜巷下,同班4名工人先后施救又相继中毒窒息死亡。
  这3起事故暴露出甘肃省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魏家地煤矿开采的煤层易自燃、且存在突出危险,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沿顶板布置专用排瓦斯巷直接与采空区连通;未严格落实超前抽放、边抽边采等措施,瓦斯检查不严不细,束管监测系统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德顺煤矿对附近地质隐患没有预测预警,福山煤矿人员安全意识低,自我保护能力差,在施救过程中造成事故扩大。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年底往往是事故高发期。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保持清醒头脑,消除松懈麻痹思想;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吸取近期煤矿事故多发教训做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矿〔2006〕218号)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落实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组织好隐患排查。要重点检查通风系统、通风管理、密闭施工的管理、瓦斯监控系统运行、瓦斯检查等情况。排查隐患时,还要检查矿井周边是否有山体滑坡、洪水危害等环境因素,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整改责任。
  二、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煤矿企业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必须符合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采用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布置专用排瓦斯巷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煤层易自燃发火的,不得布置专用排瓦斯巷,已布置专用排瓦斯巷的必须立即改为回风巷进行管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三、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要求,凡属16种应关闭的矿井必须下决心坚决予以关闭,不能姑息迁就。要明确对非法开采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私挖乱采、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产煤省(区、市)要认真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督查,组织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自查自纠,督促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大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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