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政函〔2006〕9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已经2006年6月30日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七月八日
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
一、河北电子口岸建设的必要性
中国电子口岸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12个部委共建的公共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河北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国家“金关”工程的主体系统,也是河北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河北地区所有进出口领域企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地方电子口岸,为河北物流、通关和经贸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是实现政府部门间、企业和政府部门间、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实现通关环节中的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外汇、银行、港口等物流相关环节有效协调的重要支撑。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将有力提升我省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强区域综合竞争优势,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为宗旨,为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有效监管、提高行政效率服务,为企业提高通关便利和贸易效率服务;以促进为目的,构筑集通关、物流、商务为一体的统一平台,增强企业、港口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以需求为导向,重点抓好领导关注、部门监管需要、进出口企业普遍受益的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合作促发展,紧紧依靠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求同存异、共同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国家、省政府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以中国电子口岸为依托,以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为核心,结合河北省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总体规划,与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等重点应用系统相衔接,建立集口岸通关、物流、商务为一体,严密监管与方便快捷相结合的大通关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外贸、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外汇、银行、港口等通关环节中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建设原则。三统一原则,即按照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共同建设河北电子口岸;唯一性原则,即将河北电子口岸建设成为中国电子口岸在我省的唯一对外服务窗口,为口岸大通关和外经贸服务;安全第一原则,即把信息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使用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攻防测试,建立系统的冗余和备份系统,健全安全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