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民建房工作的通知
(皖民电〔2006〕93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
8月份以来,各地按照省厅关于做好灾民建房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实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冬季逐渐临近,省政府领导同志非常关心灾区群众安全过冬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灾民建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灾民建房资金
省近期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建房,要重点保证因灾倒房的五保户,优先救济特困户、全倒户和自救能力差的受灾群众。各地要继续拓宽建房资金筹措渠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及有关部门支援重灾乡镇、重灾户,从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为灾民建房提供帮助。要切实加强建房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公示,接受监督,除五保户外继续实行“一卡制”补助到户。
二、进一步加快灾民建房工作进度
当前全省灾民建房虽已完成过半,但后续工作尚重、时间仍较紧迫,下一步的工作要抓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争取在冬令前让所有倒房户搬住新居,避免受灾群众挨冻。各地要按照灾民建房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灾民建房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工作,保证灾民建房的质量,围绕灾民建房工作目标,制定倒计时工作计划,促进灾民建房工作尽快完成。
三、认真落实灾民建房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