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现场重要活动的统筹协调。
6.负责审定省领导讲话稿及新闻发言稿等。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分组及职责。
1.联络协调组。
牵头单位: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主要协助单位:省招商办、省发改厅、省商务厅、其他省直单位等。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1)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活动总体方案和预算;
(3)负责泰国政府高官、华侨华人代表及我驻泰使馆官员的邀请;
(4)负责与泰国及周边国家的琼属社团及其他华侨华人社团的联络对接;
(5)负责开幕式及主题午餐会的组织实施;
(6)负责省领导活动安排和协调;
(7)负责双方先遣考察活动的统筹协调;
(8)负责相关文字资料及活动现场的翻译;
(9)负责海南省政府代表团的组织、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境外活动安排。
2.项目招商组。
牵头单位:省招商办。
主要协助单位: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农垦总局、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各有关市县协会等。
省招商办:
(1)负责海南省招商项目准备工作的总体牵头;
(2)负责牵头双方潜在合作领域和项目的调研工作,并汇总筛选我省对外招商项目需求,编订招商项目手册并提前与泰国合作方联系推介,协助企业进行项目对接;
(3)负责对口部门官员和项目客商的邀请,并汇总客商邀请情况;
(4)负责招待酒会及集体签约仪式的组织实施;
(5)负责行业推介会和洽谈会的组织实施;
(6)负责主题午餐会省领导主旨发言材料的撰写;
(7)负责泰国工商经贸界访琼代表团项目对接活动的组织实施;
(8)负责海南省招商宣传资料的准备;
(9)负责统计项目合作洽谈成果等。
其他厅局和有关市县协会:
(1)负责协助组织本行业的行业推介会;
(2)负责根据牵头单位的部署协助其他工作。
3.商贸合作组。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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