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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中国海南--泰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根据需要,安排省领导拜会泰国政府高层领导、会见或宴请泰国知名琼属企业家、在泰华人社团及琼属社团领袖、东南亚其他国家华人社团领袖等。

  五、组织分工

  (一)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政府领导

  组成单位及分工:

  1.省委宣传部: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组的工作。

  2.省政府办公厅: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助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和进行工作检查;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3.省政府研究室: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审核省领导的讲话稿、新闻发言稿等。

  4.省财政厅: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本次招商工作经费的审核、拨付和使用情况监督。

  5.省招商办: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项目招商组的工作。

  6.省商务厅: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商贸合作组的工作。

  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办公室下设联络协调组的工作。

  8.有关市县(海口、三亚、文昌、琼海、儋州、万宁、保亭、东方、洋浦):负责各自项目准备及对接,根据需要协助有关工作。

  9.有关厅局(发改厅、农业厅、农垦总局、旅游局、海洋与渔业厅、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地矿局)和省贸促会:负责各自行业的项目准备及对接,协助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二)成立临时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办公厅一位副秘书长兼任,省外侨办和省招商办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要求。

  2.协调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关于筹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检查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汇总、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请示和重要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省内筹备工作的总体协调、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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