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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意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有山区有平原、有沿海有内陆、东西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二是坚持经济实用、抗震防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引导农民科学选址,建设既可抗御地震,又可防御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价合理、经济实用的房屋,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三是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把农居防震保安工作与现代村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安全家园,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三、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思路。通过广泛开展全省不同区域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农村民居实用化抗震技术研究,编制种类齐全的建造、加固图集;通过建设一批覆盖范围较广的示范区、示范村、示范户,形成农民新建、改造、加固住房优先考虑抗震问题的社会氛围;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等,不断夯实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制定总体规划,明确农村防震保安的工作思路、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要紧密围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2.搞好农村民居建设规划和质量管理。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利地段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加强对统一建设的农居和农民自建房屋的抗震设防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有效的农居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机制和办法。

  3.抓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技术服务。在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农村民居建筑材料、建筑风格的特点,开展农居抗震技术开发和施工工艺研究,提供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开展抗震防灾环境和场地勘察,为农居建设选址提供服务。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抗震防灾技术。依托地震群测群防网络等基层组织资源,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防震保安技术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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