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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6〕2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拟订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

  随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到来,一些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明显增多,由此引发的爆炸事故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要求,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上升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震慑犯罪、净化市场、确保安全”的方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集中整治一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地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查处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打击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重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卢中常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一是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打非”工作;二是协调和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打非”工作;三是研究解决“打非”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管理处,由市安监局局长助理金正德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谭明健为副主任,抽调市级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办公室主要职责:对全市各地日常“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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