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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工资基金年审工作的通知


  (五)2006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个人表及总表。

  (六)中央驻粤单位提供由主管部门根据人事部下达的年度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

  (七)不按计划指标进人或超计划使用工资总额的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三、《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使用

  各基层单位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工资基金专用帐户,一切工资性支出只能在此基金专用帐户支付,并如实填写工资基金使用登记表和工资基金支付登记表,不得套支或坐支现金发放工资。开户银行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监督支付工资并由银行经办人盖章。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细则》的规定,使用、管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对违反《细则》规定以及不按时办理年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他

  (一)已列入财政统发的省直行政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审,但已列入财政统发范围的省属学校部分非统发人员的工资基金仍要参加年审。

  (二)年审时,省直各单位必须使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生成的人员变动软盘数据,报我厅备案。

  (三)各主管部门凭本通知到我厅综合计划处领取《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附件:2006年省直及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时间安排表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2006年省直及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
  工资基金审核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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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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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省委办公厅、组织部、老干局、宣传部、统战部、直属机关工委、人大、总│
│12月11日至15│工会、团省委、妇联、文联、科协、作协、贸促会、残联、文化厅、教育厅│
│日     │、卫生厅、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局、水利厅、农科院、科学院、社会主义│
│      │学院、省委党校、农垦集团公司、南方日报、羊城晚报         │
├──────┼─────────────────────────────────┤
│2006年   │省交通厅、航道局、财政厅、经贸委、外经贸厅、发改委、建设厅、省供销│
│12月18日至22│社、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日     │广业冶金有限公司、广业建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智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广星轻工集团、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企业集团有限│
│      │公司、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
│      │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
├──────┼─────────────────────────────────┤
│2006年12月25│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人事厅、劳动和│
│日至29日  │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信息产业厅、人口与计生委、审计厅、地方税务│
│      │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新│
│      │闻出版局、海洋与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外事办│
│      │公室、侨务办公室、中医药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广州海事法院、核工│
│      │业地质局、机械设备成套局、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广东有色地质勘查局、│
│      │南方医科大学                           │
├──────┼─────────────────────────────────┤
│2007年   │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                      │
│元月2日至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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