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会同电信管理局强化对网站的管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形成行业自律。
5.拓展企业版权登记工作。通过企业作品版权登记,扶助企业创作和开发享有自主版权的品牌产品,以培育我区的版权产业,同时也提高企业的版权保护意识和企业自律意识。
6.培育我区版权中介服务机构,在逐步完善新疆版权保护协会(反盗版联盟)工作的同时,设立音乐、文字作品集体管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启动背景音乐及公开使用音乐作品的许可及代理著作权人收取版税(稿酬)的工作,在四、五星级宾馆、大型娱乐场所实现音乐作品的有偿使用。
7.在中学生中普及版权保护知识,举办中学生
著作权法知识讲座。会同教育部门在地方教材中增设
著作权法相关内容,使其成为常规教学内容。
(责任单位: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化厅等相关单位)
(二)专利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围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的实施,出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详解”;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全区专利保护工作发展。
2.加强对地州市专利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局作用,提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与效率;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执业监督,规范执业行为,维护专利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专利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建立专利执法信息平台;强化全区专利保护工作。
3.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强专利执法检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打击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继续严厉打击各类专利诈骗行为;建立和完善商品流通领域的专利保护机制,加大对流通领域的专利保护执法力度;在商业企业中确定专利试点单位,引导商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4.各级财政部门要对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5.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