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作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要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工作培训,提高他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社会要共同努力,把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指示精神,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各地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对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中的机构、人员、工作经费等要逐项予以督查落实。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工作的投入,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各级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
(三)要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构,充实版权、商标、专利及司法机关的基层力量,形成一支精干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队伍,做到执法能力与承担任务相适应。
(四)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并注重向国内外介绍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效。
(五)各地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新动向,把握其特点和规律,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遏制各类侵权行为;要集中力量严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团伙;要妥善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四、工作安排
(一)版权保护
1.加强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印刷和发行等环节的监管和检查;加大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的力度,重点坚决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软件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侵权行为;不断规范出版物市场和音像市场的经营秩序。
2.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大中型企业、文化、广电、信息网络从业人员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经销人员进行培训。
3.2006年8月底完成地州市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下半年启动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07年底完成20家大中型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区版权工作“十一五”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