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实施 “海外留学人员聚集工程”,建立海外人才回国安置绿色通道。来我省企业工作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单位给予的工作和生活补贴不作为缴纳基数。扩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用人自主权,实行经费总额控制、分类管理。各行业急需的创新型人才的增人计划,按规定随报随批,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硕士以上研究生来我省就业,可以先代理后就业,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二十六)发挥高校在培养人才和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使重点骨干大学的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明显增强,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部分高校进行财政拨款综合定额试点,扩大高校资金使用自主权。启动 “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制定燕赵学者评估考核办法,培育一批能够进入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优秀人才和优势团队。
(二十七)推进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设立创新岗位,自主聘用科研人员,对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探索完善对科研人员的考核制度,改革和规范科研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的收入分配制度。分类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开展 “评聘合一”工作试点。改进职称评审和聘用方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社会价值的权重,拥有重大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先评聘为相应技术职称。
(二十八)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订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建立由知识产权、工商、版权、文化、海关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执法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
(二十九)加强社会科普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加强科普场馆建设,公益性科普场馆中符合政策规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定期组织优秀科普作品和优秀科普刊物评选,对获奖作品和刊物给予奖励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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