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冀政办[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河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
河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 〔2006〕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 领 导、部 门 各 负 其 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1、到2007年底,全省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设区市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建 立 合 格 的 确 证 实 验 室,所 有 县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合格的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在每个县 (市、区)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 (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设立1个、医疗机构设立1-2个),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其他医疗机构要提供咨询和检测转介服务;建立起省、市、县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2、到2007年和2010年底,全省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农村居 民 分 别 达 到 65% 和 75% 以 上,流 动 人 口 分 别 达 到70%和80%以上 (其中农民工达到85%以上),校内青少年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校外青少年分别达到65%和75%以上;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口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分别达到 70%和90% 以上,候机 (车、 船) 室 放 置 预 防 艾 滋 病 健 康 教 育 材 料 的 分 别 达 到60%和80%以上。